村平乐村居的故事,村平乐村居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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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清平乐·村居编一个故事?
在一个偏远的村庄,有一对年轻夫妻因为突然失业,只能离开城市回到村里生活。他们虽然有些失落,但是在村庄里找到了自己的乐趣。丈夫开始经营小农场,妻子则开起了小店。他们一起勤劳努力,渐渐地在村里打下了一片天地。
每天夫妻俩辛勤地劳作,晚上回家,听着远处的山间清平乐声,感受到了家园的温馨和幸福。
清平乐村居怎么写成故事?
黄昏,我正骑着一头小马欣赏美景,发现天色已经不早了,我就找了一家店,先住了下来。放好行李之后,我就骑上小马,去宾馆外面转一转,看一看有没有美丽的景色。
我看见一座茅草做的房子,它非常的矮小,也非常的破旧。旁边有一条清撤见底的小河,两旁种满了碧绿的青草,到处散发着田园的气息,这可真叫人陶醉啊!
突然,茅草屋中传出了一阵略带醉意的说笑声,我定睛一看,发现有两位老人在喝着酒,说着话。
我接着往下走,发现一名壮实的男孩子在小溪的东边锄豆子,嘴里还喊着口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个头中等的小孩子双手非常灵巧。正在织着鸡笼,嘴上还说着:“小鸡仔们,等鸡笼做好了,你们就有一个全新的家了,我猜你们一定非常开心吧!”
清平乐村居古诗的意思?
释义:
草屋的茅檐又低又小,溪边长满了碧绿的小草。含有醉意的吴地方言,听起来温柔又美好,那满头白发的老人是谁家的呀?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最令人喜爱的是小儿子,他正横卧在溪头草丛,剥着刚摘下的莲蓬。
原文: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补充
辛弃疾生于金国,早年与党怀英齐名北方,号称“辛党”。青年时参与耿京起义,擒杀叛徒张安国,回归南宋,献《美芹十论》《九议》等,条陈战守之策。先后在江西、湖南、福建等地为守臣,平定荆南茶商赖文政起事,又力排众议,创制飞虎军,以稳定湖湘地区。由于他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故而屡遭劾奏,数次起落,最终退隐山居。开禧北伐前后,宰臣韩侂胄接连起用辛弃疾知绍兴、镇江二府,并征他入朝任枢密都承旨等官,均遭辞免。开禧三年(1207年),辛弃疾抱憾病逝,年六十八。宋恭帝时获赠少师,谥号“忠敏”。
译文有一间低矮的茅屋,坐落在长着清草的溪边。有人好像带着醉意在交谈,多么好听啊,那音韵柔美的吴地方方言啊!原来是一对白发老人,却不知是谁家的公公婆婆在此聊天?
大儿子在小溪东边的豆地里锄草,二儿子正忙着编织鸡笼,最喜爱的小儿子调皮淘气,躺在溪头剥吃莲蓬。
赏析这首诗的词牌之下,有《村居》标题。可见是通过一家人的活动来写宁静美好的乡村生活。
上阕写背景。茅屋虽很矮小,却很突出,尤其是它坐落在长着青青草儿的溪边,显得很美。在如此美好的环境中,听到有两个人带着醉意讲话,他们都操吴地口音,声音温和而柔美。乍一听,还以为是年轻夫妇在说话呢。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对白发夫妻!
下阕写一家三个儿子的活动。大儿子正在小溪东边的豆地里锄草,二儿子正在屋前编织鸡笼。他们都是劳动者。作者以主要笔墨写农村的宁静美好时,也写了农业生产活动。这样写,是符号农村生活的真实情形的。最后两句写小儿子。全词五个人,写白发夫妇用了两句,写大儿子、二儿子各用了一句,写小儿子也用了两句。写老夫妇可爱之处,主要写他们的声音;写小儿子,主要写他躺在溪头大吃莲蓬的神态。“最喜”一词,既可理解为老翁老妇对小儿子的偏爱,也可理解为作者对小儿子的喜爱。事实上两者都有。“亡赖”本是贬义词,这里作者先说“最喜亡赖”,再勾勒出小儿子吃莲蓬的神态,于是“亡赖”就成了表达作者喜爱情感的词儿,说的是小孩活泼淘气了。
全词语言自然、朴素、清新,同作者所描绘的农村风物一样,情调健康明朗。而在描写农村风景时,专笔写景极少,溪边豆地、屋前鸡群、莲荷水域,全随人物写出。对于人物,作者往往轻带一笔,则声音、动作如在眼前,种种情状,栩栩如生。这些高明的艺术手法,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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