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估指标,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估指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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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的托幼办是什么性质的组织?具体从事哪些工作?
1、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
3、负责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
4、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5、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至6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卫生评价的必达项目有哪些?
卫生评价的必达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设施和环境的评估,包括卫生设备的完备性、清洁度和安全性,以及环境的卫生状况和卫生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2.卫生行为和健康教育的评估,包括个人和集体卫生行为的规范性、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3.卫生管理和服务的评估,包括卫生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等。这些项目的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卫生状况,为改进卫生管理和提升卫生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托育中心属于卫健委哪个部门管理?
托育中心主管单位不是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应该是当地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管理,首先它得在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办园许可证在当地民政部门注册然后取得注册后方可经营,在经营前要有卫健委防保部门进行卫生指标验收,包括采光,通风,其他用具是否合格等等。
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 案,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建筑消防安全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到机构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在业务范 围内注明托育服务。
托育中心属于卫健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出台的一份重要文件,即《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就是卫健委。创办托育机构,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另外,在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也明确了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首次以法律形式将托育机构的主管单位确定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托幼机构属于教育局管理。个人申请托幼机构需要到机构所在的街道办提出一份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街道办先对托幼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
申请托幼机构的个人还要提交初审意见到教委,教委和有关部门共同考察后就会颁发许可证。
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了《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了不同性质托育机构的注册登记部门,规定了托育机构备案程序及所需材料。
本次《办法》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办法》明确了三类性质托育机构的注册登记部门。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性质的托育机构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办法》指出,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可包含“托育”字样。
据《办法》规定,托育机构需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登记、场地、人员、卫生和消防等材料扫描件。提供餐饮服务的托育机构还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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