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二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及相关院校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文件要求”(教教厅〔2018〕1号),我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和规范工作(具体见川招考委〔2018〕15号)。结合根据有关院校的具体办学情况以及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为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规范管理,现将第二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专业。按照教教厅发〔201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专业名称、代码调整和规范工作。2019年1月起,部分专业(见附件1)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执行。调整后,专业名称、代码、学科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补充专业目录》保持一致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专业”的分类是一致的。各专业课程设置仍遵循《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方案编制》(2016年版)的相关规定。
2.暂停重大考试。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营养、食品、健康等7个专业暂停(见附件2)。暂停专业自2018年10月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20年10月考试后停止,安排专业课程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自2021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省教育考试院自2018年10月起集中安排暂停专业课程考试。上述暂停专业考生应取得合格成绩所申请专业的所有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领本专业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申请其他专业。具有相同课程名称和代码的课程可以根据需要转让和放弃。
各市(州)招考委员会和有关院校要及时告知考生,确保调整规范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