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整顿条例最新,教育培训机构整顿条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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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条例?
根据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决定》修正,一、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考核工作条例?
一、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组组成人员:公共卫生学系分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对象:学生会成员。
四、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五、考核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
六、考核内容:思想作风、文化水平、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七、考核方式: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以平均分记分。八、考核内容的分值及打分标准:
1、思想作风(10分)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干事的满分为10分,参考《宁夏医学院学生守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文化水平(10分)
(1)学习成绩(智育分):采用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7分,智育分在班级前20%的加3分;前50%的加2分;前60%加1分;60%以后的不加分。
(2)有无不及格科目:一门不及格的减一分,减完为止。3、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48分)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条例修正时间?
(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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